協會創立故事

約莫30幾年前,當時精神病人還有被如動物般的用鐵鍊鎖在家中,連醫院也是重重門戶、鐵窗林立,不是蓋在荒山野嶺,就是與墳場、垃圾場為鄰。精神病人一旦入院可能就無出院之日,朝野上下都認為最好蓋一間大型養護所把所有病人收容起來就好。在這樣嚴重汙名化的環境下,有感於精神醫療界需與家屬及病友結合,發揮自助互助力量的重要性,遂由台北市七家公私立醫院精神科的精神醫療社工們主導,結合各醫院精神專業人員、家屬、病友、民意代表、社會賢達人士於民國73年7月共同發起成立本會。

  

倡導期(民國73年至83年)

當時結合了各方資源,尤其是台北市資深議員于秉溪、林水吉、林鈺祥、潘維剛等重量級大老與年輕有為的民意代表,發起兩次大型募款活動和辦理病友繪畫才藝比賽,籌募提供精神復健服務的基金;也於每年歲末辦理台北縣市精神醫療院所病友的聯歡會,讓精神病人有發揮表演才藝的機會

此時期也鼓勵家屬與有能力的精神病人參與全國精神醫療網會議及精神衛生立法(民國79年精神衛生法公告實施),培養他們為自己的權益倡導的能力

同時藉不斷的跟政府相關部門的倡議,終於在民國78年接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籌辦兩個台北市最早為精神障礙者設置的社區型庇護性工作場(清新坊商店、常春藤工作坊),又很努力的克服了社區的嚴重抗爭,真正實現了社區精神復健方案的推展

  

發展期(民國84年至93年)

因政府身心障礙福利相關法令的完備,福利服務相繼委託或補助開辦,如精神障礙者的庇護就業、職前與職業訓練、社區化就業方案;精障個案管理方案及長期養護方案;社區精神復健方案;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特殊教育個案管理方案等,在政府的勞工、社會、教育、衛生等局處逐漸依法推動下,各類服務方案即如雨後春筍般的發展出來,致協會服務方案激增。會務工作相對的也配合增加了專任的行政管理人員,成為相當規模的一個民間組織

  

茁壯期(民國94年至103年)

由於消費者權益的高漲及跟進國際趨勢,協會於民國94年陸續開辦精神障礙者會所服務(慈芳關懷中心)、孫媽媽社區復健中心、清新坊長青關懷中心,民國96年更因「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接受社會局委辦成立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

這10年的服務精神與理念趨向更積極的以提升他們平等參與社會、促進其自立與發展為主流。優勢觀點的服務理念更成為協會所有工作人員的核心價值,如何陪伴與協同精神障礙者前進,在醫療化與汙名化的縫隙中一起用力撐出一片天,是所有夥伴們每天必須要思考與落實的行動